各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,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、追求卓越,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—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和标准
(一)评选对象
我校按期缴费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的在校学生(不含2025年入学新生),要求成绩突出、综合素质良好、具有正式学籍。
(二)基本评定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(三)自上次奖学金评定后至当次奖学金评定期间内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参与当次奖学金评定
1.考试成绩不及格的(含以往学年补考科目);
2.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处分尚未解除的;
3.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期末考试(如申请缓考或补考等)的。
4.学生在选择相应必修课或选修课程后,未及时参加课程学习,在相应学年内成绩不及格或无成绩的;
5.留级、降级或休学的;
6.违反法律、法规的;
7.其他经认定不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。
(四)奖学金标准
1.特等奖学金:4000元/生·年。
2.一等奖学金:2000元/生·年。
3.二等奖学金:1000元/生·年。
4.三等奖学金:500元/生·年。
二、评定程序
(一)学生申请。学生根据自身条件,结合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自我评估,并提出书面申请。
(二)班级推荐。班级评定小组对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评选资格、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查,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推荐人员名单,在班级内公布,并将推荐名单报所在学院。
(三)学院初评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,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,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(四)学校审定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名单审核、汇总后,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在全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学生个人对学院初评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,所在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仍有异议,可在收到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,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。
三、日程安排
9月8日—9月26日,为各学院宣传、申请、评审、公示和数据录入学生资助业务系统阶段。
9月27日—10月13日,为学校数据审核修改阶段。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助系统中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数据。
10月22日前,各学院将通过审核的校奖学金初审名单等相关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(文件名:学院+2025年学校奖学金)按照要求打印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综合楼1302室)。
四、评选操作规程及材料填报要求
(一)评选操作规程
学生进入资助系统提交个人申请,辅导员、学院管理员、学校管理员进入系统依次进行审批。
资助系统(学生入口):(扫码进入,见公布的二维码)
资助系统(管理员入口):http://gxzizhu.jyt.henan.gov.cn/
(二)材料填报要求
1.申请审批表1份(见附件1),A4格式,签名手写,其余内容均打印(用铅笔在<审批表>右上角写上汇总表上对应序号)。
2.奖学金汇总表1份(附件2),A4格式横向打印,电子版报Excel格式(等学校审核后反馈)。
3.公示材料1份,包括公示时间、监督电话、公示名单(见附件3)、公示网址和张贴公示的照片(横版),班级评审班会照片。
4.评审总结报告1份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评选将依据2024-2025学年班级排名确定获奖人选;经审批通过后,获奖学生将由学校统一颁发奖学金证书。
(二)本年度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上报资格学生不再参与本次校奖学金的评选。
(三)奖学金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循既定标准,不得擅自调整评定等级与奖金额度,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奖金的发放方式。对不属于评选对象、重复申报不同级别奖学金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学生,将取消其获奖资格,相应名额不予递补。评审过程须坚决抵制任何不正之风,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,切实保障评选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件:1.信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2.2024-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
3.2024-2025学年奖学金候选人公示名单参考模板
2025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