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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学院2024—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意见

发布时间:2025-09-09 作者: 供图: 编辑:tmxy 阅读量: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,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、追求卓越,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—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(以下简称奖学金)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和标准

(一)评选对象

我校按期缴费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的在校学生(不含2025年入学新生),要求成绩突出、综合素质良好、具有正式学籍。

(二)基本评定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遵守社会公德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
(三)自上次奖学金评定后至当次奖学金评定期间内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参与当次奖学金评定

1.考试成绩不及格的(含以往学年补考科目);

2.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处分尚未解除的;

3.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期末考试(如申请缓考或补考等)的。

4.学生在选择相应必修课或选修课程后,未及时参加课程学习,在相应学年内成绩不及格或无成绩的;

5.留级、降级或休学的;

6.违反法律、法规的;

7.其他经认定不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。

(四)奖学金标准

1.特等奖学金:4000元/生·年。

2.一等奖学金:2000元/生·年。

3.二等奖学金:1000元/生·年。

4.三等奖学金:500元/生·年。

二、评定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。学生根据自身条件,结合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自我评估,并提出书面申请。

(二)班级推荐。班级评定小组对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评选资格、学习成绩、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查,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推荐人员名单,在班级内公布,并将推荐名单报所在学院。

(三)学院初评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,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,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(四)学校审定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名单审核、汇总后,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在全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学生个人对学院初评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,所在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仍有异议,可在收到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,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。

三、日程安排

9月8日—9月26日,为各学院宣传、申请、评审、公示和数据录入学生资助业务系统阶段。

9月27日—10月13日,为学校数据审核修改阶段。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助系统中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数据。

10月22日前,各学院将通过审核的校奖学金初审名单等相关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(文件名:学院+2025年学校奖学金)按照要求打印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综合楼1302室)。

四、评选操作规程及材料填报要求

(一)评选操作规程

学生进入资助系统提交个人申请,辅导员、学院管理员、学校管理员进入系统依次进行审批。

资助系统(学生入口):(扫码进入,见公布的二维码)

资助系统(管理员入口):http://gxzizhu.jyt.henan.gov.cn/

(二)材料填报要求

1.申请审批表1份(见附件1),A4格式,签名手写,其余内容均打印(用铅笔在<审批表>右上角写上汇总表上对应序号)。

2.奖学金汇总表1份(附件2),A4格式横向打印,电子版报Excel格式(等学校审核后反馈)。

3.公示材料1份,包括公示时间、监督电话、公示名单(见附件3)、公示网址和张贴公示的照片(横版),班级评审班会照片。

4.评审总结报告1份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评选将依据2024-2025学年班级排名确定获奖人选;经审批通过后,获奖学生将由学校统一颁发奖学金证书。

(二)本年度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上报资格学生不再参与本次校奖学金的评选。

(三)奖学金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循既定标准,不得擅自调整评定等级与奖金额度,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奖金的发放方式。对不属于评选对象、重复申报不同级别奖学金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学生,将取消其获奖资格,相应名额不予递补。评审过程须坚决抵制任何不正之风,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,切实保障评选工作顺利进行。

附件:1.信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2.2024-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

3.2024-2025学年奖学金候选人公示名单参考模板

2025年9月8日